我局已受理青岛新千年网络服务部、青岛天天网吧两家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项目的变更申请,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3月23日前书面告知我局。
四方区文化受理地址:四方区鞍山二路40号,邮编:266033,联系电话:83795422,联系人:翟青
李沧区文化局受理地址:李沧区308国道1115号,邮编:266100,联系电话:87657693,联系人:冯静
或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以上两区文化局审批窗口或反馈意见箱。
序号 拟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场所法人 性别 有无上述 备注
(负责人) 犯罪记录
1、 青岛新千年网络服务部 四方区抚顺支路19号 魏磊 女 无 变更法定代表人
2、 青岛天天网吧 李沧区瑞金路19-70 刘赞展 女 无 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
号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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