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胶州市文化局
关于对拟审核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公示的通告



  我局已受理青岛磊信网吧、青岛绿苑网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项目的变更申请,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1月15日前书面告知我局。

  即墨市文化局受理地址:即墨市新兴路83号行政大厅,邮编:266200,联系电话:88515659,联系人:于正建
  胶州市文化局受理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邮编:266300,联系电话:82206393,联系人:刘利。

  或反馈意见直接送至以上两市文化局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反馈意见箱。

序号 拟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有无上述犯罪记录  备注
                   (负责人)
1、 青岛磊信网吧 即墨通济街道办事处 牛风光   男   无        变更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天山二路8号甲
2、 青岛绿苑网吧 胶州市北关东松园村 田滨    男   无        变更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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